澳洲移民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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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澳洲移民法規定,其移民類別可分為

商業技術移民類 (Business Skills Migration)
 

如果您希望以不論是在海外或是在澳洲境內的商業背景記錄,移民澳洲、或是在澳洲境內取得永久居留,您必須對於擁有及管理一項事業、或投資組合,具有相當之經驗;或者您也可以是一大型企業的資深主管。澳洲政府期望您要在澳洲擁有或部份擁有及管理一項事業、或完成一項指定的投資項目。
大揚公司資深顧問表示,仔細分析於2012年7月公佈澳洲新商業移民法,可以發現新法其實對於想申請澳洲移民者無疑是開創了另一項新機會,綜觀其法規要求,有些類別的申請條件是較舊法更加放寬的,要達到新商業移民法的基本門檻,其實不難。

商業技術移民類簽證種類 
           
(1) 132 類別,卓越商業人仕                     (永久居留簽證)
(2) 132 類別,已獲得澳洲創投公司投資   (永久居留簽證)
 
(3) 188類別 ,企業主 / 股東                       (4年居留簽證)
(4) 188類別 , 投資人仕                               (4年居留簽證)
 
(5)  888類別,在澳洲的企業主,轉換永久居留簽證
(6)  888類別,公債投資人士到期,轉換永久居留權簽證 
 
例如 :
先獲得4年居留身份,轉永久居留身份,分二階段作業:
 
188類別-企業主 / 股東,將在澳洲創新事業:
申請人4年中有2年經營的事業營業額達到50萬澳幣、年齡55歲以下;先獲得4年居留簽證,
 
188類別-公債投資:
申請者 (投資人士、企業主、股東) 5年中的一年管理資產達澳幣150萬( 證明合格投資或管理商業的累積獲利)、申請前二年個人/公司/配偶淨資產達澳幣225萬以上(包含累積獲利澳幣150萬),這對有意向居住澳洲或將小孩送至澳洲就學者而言,實為一項不錯的選擇,尤其在目前台灣近於無存款利率的年代,購買澳洲州政 府公債的投資暨能獲得約5%~6%的利息收入,更可取得澳洲州政府擔保保證還款,是為一舉數得的投資;
 
若要直接取得永久居民身分:
 
132卓越商業人仕類別:是為澳洲各州政府積極吸收卓越商業人仕的管道。
**申請人(企業主/股東),事業營業額達澳幣300萬元以上、有完整的商業計劃即有機會輕鬆取得澳洲永久居留權。 
**申請人擁有卓越、潛力的企業家,並且已獲得澳洲公司澳幣100萬開設事業的資本者
 
 
技術移民類 
如果您希望以個人的技術為基礎來辦理移民,您將需要以學歷證明、語言成績以及在澳洲政府所公佈的職業項目(EOI)中之相關工作經驗、且當您提出申請時需未滿四十五歲、並具備職業型之英語能力 (其程度必須能運用在您的職業上),或是您打算定居在澳洲的一個特定的地區,則申請成功的機會將可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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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移民類 (Child Migration)  
以下之說明是針對在澳洲之擔保人而言:
擔保您的未獨立之子女、領養之子女、或是孤兒親屬。未滿十八歲的未獨立之子女絕不能有訂婚、或已有配偶之情形。如果您的未獨立之子女已超過二十四歲以上,除非他們是因殘障而仍依賴您的扶養,否則其不能以此類別提出申請。凡年滿十八歲以上的未獨立之子女,必須從未有過配偶或訂婚之情形。此外,他們必須是全職的學生、並且未曾受僱工作,除非他們是因殘障而仍依賴您的扶養。 至於孤兒親屬在其提出申請之時,亦絕不得有配偶、並需未滿十八歲、且不得有足以照顧他們之父母等情形。在大多數的情形下,領養之父母均需經過澳洲領養主管機關之核准。 
 
父母移民類(parentMigration)
如果您住在澳洲以外的地區、而且又是擔保人的父母,您在澳洲境內永久定居的子女人數,必須不得少於住在澳洲以外地區的子女人數總和;或者,您在澳洲境內永久定居的子女人數,要比在任何單一國家中的子女人數為多。如果您目前人在澳洲、而且又是移民申請案提名人的年邁父母之一方、同時您在澳洲境內永久定居的子女人數,要多於住在澳洲以外地區的子女人數總和。
  
其他家庭親屬移民類 (Other Family Migration)
僱主擔保移民類 (Employer Sponsored Migration)  
伴侶移民類 (Partner Migration)  
伴侶可包括: 
配偶(Spouse)-您是擔保人之丈夫、妻子、或同居之伴侶,以及您的依賴親屬 (含子女)。

準配偶 (未婚夫妻) (Prospective Spouse)-您必須已和擔保人會過面、並計劃與其在澳洲結婚。

相互依賴之伴侶 (Interpendent Partner)-您與您的擔保人皆必須年滿十八歲以上、並且具有真實且仍持續性的關係、同時計劃在澳洲共同生活。
  
特殊移民類 (Special Migration) 
 
特殊資格 – 移民
您必須是住在澳洲境外的前澳洲居民、並且在您最初的十八年生活中,至少有九年是在澳洲渡過、而今希望重新定居澳洲;或者您在1981年1月19日之前的任何一段時間,完成了三個月以上的澳洲兵役。  
 
特殊資格 – 居留 – 密切關係
您必須是住在澳洲境 內、並且在您最初的十八年生活中,至少有九年是以永久居民之身份在澳洲渡過 – 同時您必須與澳洲保持密切的關係;或者您在1981年1月19日之前的任何一段時間,完成了三個月以上的澳洲兵役;或者您的孩童成長階段是在澳洲渡過;或者您最後入境澳洲的時間是在1975年1月1日之前;或者您是在1994年9月之前以未成年身份抵達澳洲、而在年滿十八歲之前成為非法居民、並且大部份的 成長歲月皆在澳洲渡過。 
 
準婚姻之配偶
您必須是準婚姻簽証之持有人,而且是在1996年11月1日前所提出申請的。 同時,您必須已經在澳洲與配偶結婚,而目前正在申請永久居留簽証。
 
傑出才能
您在職業、藝術、或運動項目中,具有傑出 成就之記錄、而目前您可能人在澳洲境內或境外。 您必須經由一個澳洲的組織、或是一位在同樣之領域或運動項目上,具有國家級地位的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為您提名。 同時,您還必須能証明您將可成為澳洲社會的一項資產、並証明您仍然在該藝術或運動領域中卓越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