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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男生在15歲該年12月31日止前,均可自由出入境。 具有移民身份者,在國外累積住滿四年以上,可申請變更為僑居身份。 有僑居身份的人,即可免服台灣兵役。超過16歲以後才出國者,就不可以改變僑居身份。
二、 男子出境及再出境有關兵役規定
年滿16歲當1月1日起至年滿18歲當年12月31日止之男子,均屬接近役齡男子,申請護照時,將被蓋上『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戳章。 至18歲之年底12月31日之間,出入境不受停留次數及天數之限制。
三、 滿19歲當年1月1日起至年滿36歲當年12月31日止的國內在學役男或尚未服兵役的一般役男,每年均可辦理短期出國,次數不限,每一次限兩個月。凡於18歲當年12月31日以前出國的役男留學生,於屆滿19歲當年元月一日起,每次回國,均備妥一份內容符合國防部認定的在學證明,並經我駐外單位驗證無誤者,才可做為返國再出境之要件。
役男於役齡前(18歲12月31日前)出國留學,須於屆滿19歲該年12月31日前就讀當地國教育主管機關立案之正式學歷學校,示在學證明且符合就學最高就學年齡, 其在國內停留期間,每次不得逾2個月。就學最高年齡:大學至24歲,研究所碩士班至27歲,博士班至30歲,均計算至當年12月31日止。
四、 役男在國外求學預定返國前,須先向就讀學校取得在學證明(有效期三個月以內), 並赴我國駐外代表處辦理【驗證】手續。 返國時檢附護照正本,即可辦理再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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